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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办理在哪儿?
释义
    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接受办理离婚,这种情况也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可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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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