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生子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婚外生子法律规定 1、可能构成重婚罪; 2、婚外生子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 3、子女的抚养费支付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其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其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婚外生子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需要遵循几个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因此,发生婚外生子后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过错从而减少对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中的份额,还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单独提起诉讼。 三、非婚生子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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