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继承的过户一般是带着相应的材料到房管局进行办理。具体而言,所需要办理的程序还比较简单,首先是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完再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从而进行房产的过户。因此这是法定继承的房产过户,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带上相应的遗嘱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