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起诉。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追索赡养费案件只能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