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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生结婚法定结婚年龄?
释义
    回答:结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且要求双方都要符合结婚年龄的要求,才能登记结婚。
    除了年龄要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双方还应系完全自愿,不能胁迫一方去办理结婚登记,否则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被胁迫一方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此外,双方均应是没有结婚。如果一方属于婚姻状态下,那么她(他)的行为构成重婚,此次登记的婚姻无效,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上重婚罪。最后,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就是姨母、舅父、姨姊妹、姨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伯父、叔父、姑母、叔伯兄弟、叔伯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
    就登记结婚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还需要准备三张二人合照的照片。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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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