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及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流程1、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2、审核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3、审核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4、审核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5、审核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6、审核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7、审核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8、审核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二、过户费用: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法律依据:《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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