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很多人说公司申请破产之后债务就不用偿还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是过于笼统的。 所谓的公司破产是指,资不抵债的企业申请企业破产,用企业申请破产时现有的财产,去偿还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债务,如果不能够偿还全部的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则按比例分配。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公司一般的财产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这些费用之后,不足偿付的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的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 对于公司股东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是以投资额为限的。如果作为公司股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出资、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那么就不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