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麻痹症是否可以作为购买重疾险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麻痹症可以作为购买重疾险的理由。重疾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罹患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等实际支出超过保险金额部分的保险。麻痹症属于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重大疾病之一,因此可以作为购买重疾险的理由。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应当以保险标的为限,对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或者被保险人可能承担的责任约定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赔偿的计算方法。 2.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以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原则。 3. 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损失或者可能承担的责任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对于保险人明知的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被保险人无须告知。 4.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协定的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首次被确诊罹患的合同中规定的疾病,其中包括麻痹症等多种常见疾病。 因此,麻痹症可以作为购买重疾险的理由。但是请注意,具体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也需要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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