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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平原则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释义
    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一、公平责任在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和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基于以当事人经济状况和受害人所受损害的程度公平考虑而决定责任。因此,法官决定责任时,不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而考虑当事人损害的程度和负担能力。二、对当事人的损害既可能是一方遭受的,也可能是双方均受损害。但无论哪一种,都仅限于财产损失,而且只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不包括利润损失、未来利益的损失等间接损失。同时,损害必须是较严重的,如果只是较轻微的损失,完全可以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或由加害人一方承担损失,而不必采取公平分担责任的方法。三、决定分担损失时,会“三个结合考虑”:损失程度应与负担能力结合考虑;损害程度与受益状况应结合考虑;损害程度与受害人的财产损害价值和受害人应承担的风险结合考虑。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一般原则,其适用范围是较为广泛的。由于我国采取二无制归责任原则,因此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过错责任原则首先适用于违约责任的确定方面,即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的依据。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债务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仍表明其没有过错,并应承担责任,主要情形: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第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回避的适用范围
    回避的适用范围: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该内容由 邵彦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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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