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先申请破产。等清算完毕之后,把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清算出来的财产没办法清偿完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一、公司债务执行不到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欠钱不还,那么需要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企业法人已解散但还没清算,或没清算完毕,资产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可以用清算后的金额清偿债务。无法仍然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法院可以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拍卖。 二、个人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法人被宣告破产的,在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注销登记时终止。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依次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应该按比例分配。破产宣告后,管理人通过变价方式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企业法人地位不会立即消失。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企业法人资格正式注销。 三、法人终止债务怎么办 法人主体资格灭失的原因有很多,不同原因下的债务承担方式不同。以公司法人为例,公司在解散之前需要进行清算,按照一定的顺序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如果无法清偿,进入破产程序,债务清偿需要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如果是因合并或分立导致的,那么其债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