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需要五个手续。具体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均未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放离婚证。 当然这也是建立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