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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吗
释义
    一般债权人是不可以起诉公司股东的。因为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清偿。
    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
    一、公司债务人的财产被追加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因为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若债权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没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时,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什么是子公司股东追加执行公司债务的责任
    首先,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下列情况可能要突破见合同的相对性,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不具备履约能力,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公司与股东混同,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档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因为夫妻档公司的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则判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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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