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与原企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包括离职、退休、离休等情况; 2、职工要移民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3、购房、自建房、旧房翻新、大修自住房等等; 4、低保户职工租房。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职工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必须要按规定,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比如不动产权证书、经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支付凭证; 2、职工名下已经有房,且需要翻新或者大修时,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但要能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安全鉴定书、工程预决算书以及相关的缴费凭证等材料; 3、在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要职工必须要能提供备案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以及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4、从原则上来说,与原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将之前缴交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如果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直系亲属携材料领取。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