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为主管部门人员梳理出更系统、更便捷的政策执行依据,指导管理人员更规范高效地实施管理,急需健全玉溪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起草一套有据可依、系统规范的管理办法,保护受教育者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