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应届生补贴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补贴对象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的毕业于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海外留学应届学士、硕士、博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三)补贴申领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入口(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网页定位设置为“无锡”,点击“请登录”,注册登录后选择“个人办事”搜索“大学生”,点击“人才工程”,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以上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可读)。 附:来锡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2.申请人在申请生活补贴时须在本市市区就业创业,由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补贴审核 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等内容。 (五)补贴公示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每月上旬将上月新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员汇总名单导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法律依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租房补贴 (一)补贴条件 毕业后在本市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自费租房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租房补贴: 1.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引进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在锡科研院所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和港澳台毕业生),或在校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2. 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引进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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