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改名字了,原来的发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名称改变后的发票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等都没变,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不然会花冤枉钱的。免税证明如果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因为税务机关是在你原来的税务登记内容上进行的税务登记变更,相应的免税证明也转到你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上了;如果是已经到期了,则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 企业名称改变的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在变更名称时,名称发生变化,就涉及需重新核名,所以需做工商变更; 2、公司营业执照有公司名称,而变更名称导致与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不符,所以也需更换营业执照; 3、在变更完工商之后,需带新执照重新刻制已备案的印章,值得注意的是,旧印章需在规定时间内缴销; 4、变更名称后,银行开户许可证与信用代码正也需变更,携带新执照与公章法人章以及财务章到银行进行变更; 5、若公司已申请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公司变更名称之后,需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6、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等文件的变更,在进行变更名称后,此些文件也需进行相应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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