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出租税是由房东交付,房屋出租税的规定如下: 1、租赁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3、租赁的房屋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房屋租赁要交的税如下: (1)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2)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3)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 (4)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