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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沈阳公租房如何申请
释义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居(村)民委员会予以登记。
    经民政部门对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后,申报信息属实的,居(村)民委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在居(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初审合格的,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沈阳市住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无异议的,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二)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经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后,申报信息属实的,于10个工作日内子以审核,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沈阳市住房保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无异议的,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三)企事业单位、驻沈部队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集体宿舍或者职工公寓的,由其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子以核准。
    一、办理地点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企事业单位、驻沈部队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集体宿舍或者职工公寓的,由单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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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