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了民政局如何处置 |
释义 | 结婚的双方要本着自愿的原则,达到结婚年龄,同时不具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如果重婚民政局是不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