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包括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和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两种方式。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又称为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途径。《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获得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