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欠到和欠的区别 |
释义 |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明确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是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一、借条和收条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三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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