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所有路口电子眼都拍闯红灯。有摄像头的红绿灯路口会有标识牌提示。但是为了安全,不管有没有电子眼抓拍都不要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除了隐蔽的固定安装于路口,交警还在路上设立移动“电子眼”于道路旁隐蔽式执法。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