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余姚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新征程中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成科技创新综合实力领先、特色领域创新优势明显、区域创新生态支撑有力的人才科技创新引领区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根据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