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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金借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释义
    现金借条对方不承认,债权人可凭借相关证据起诉法院。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款人在民间借贷诉讼中需提供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即使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法院仍会受理债权人持有的凭证提起诉讼。被告若提出有据的抗辩,法院将审查原告的债权人资格,如原告资格不符,将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现金借条对方不承认,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拓展延伸
    对方否认现金借条,如何维护借款合法权益?
    当对方否认现金借条时,维护借款合法权益的关键是收集充分的证据。首先,确保借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日期、借款金额、双方签字等信息的完整性。其次,寻求证人的支持,他们可以提供对借款事实的证词。同时,收集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短信或邮件等通信记录,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交易的发生。若有需要,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借款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够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当对方否认现金借条时,维护借款合法权益的关键是收集充分的证据。确保借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日期、借款金额、双方签字等信息的完整性。寻求证人的支持,提供对借款事实的证词。收集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等,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交易的发生。如有需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借款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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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