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视频著作权归应该属于谁呢 |
释义 | 视频著作权归应该属于视频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视频编剧、摄影、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编剧、摄影、作曲者有权按照与视频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报酬。 一、视频用别人的音乐算侵权吗? 侵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在想要使用别人的歌曲版权的时候,首先是要得到版权人的授权,未经授权使用别人的音乐制作视频并且进行广泛的传播的,就要负侵权的责任。 二、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可以判刑 以下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可以判刑: 1、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2、出版别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和销售假冒别人签署的艺术品。 根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邻接权的意义是什么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一词,而称作“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邻接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在不同的国家,上述三类狭义邻接权的具体内容也稍有区别。广义的邻接权,又增加了包括出版者权在内,几乎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有些国家甚至将与作品尚有一定差距的含有“思想表达形式”的制品或产品的传播权都归人了广义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提法,但著作权法的调整对象却包括了广义邻接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者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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