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失踪或死亡。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失踪或者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根据一方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如果确认对方下落不明,将公告送达。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天,涉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缺席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