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在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领导时原则上是下管一级;在授受所在地政府领导时则包括行政领导与组织领导。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第六条 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