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药品集采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自主报价,通过竞争产生中选结果,最终实现“以量换价”。企业的盈利不是靠政府定价,而是靠加强成本管控,集约化生产达到的。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的空间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营销成本的节约。带量采购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了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中选产品直供医院,企业不必再为销售公关。二是财务成本的下降。通过医保预付以及加强监督,医疗机构及时回款,企业资金回笼加快,节约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三是薄利多销,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企业申报价不低于本企业该品种的成本价,避免恶意报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