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18周岁了可以再去办。证件:宝宝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接生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l、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