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软件的作者不局限人数的,没有固定人数的规定。只要实际参与了软著开发,为软著开发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的人都可以成为软著作者。 软著也是可以用于评职称的,有软著的作者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加分,但职称软著加分多少还要根据作者的实际情况来看。软件著作权评职称可用: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4、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5、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综上所述,软件的作者不局限人数的,没有固定人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