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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印花税的缴纳办法分别是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印花税缴纳办法有哪些
    印花税种类比较多,主要如下: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缴纳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缴纳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收取费用万分之五缴纳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缴纳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缴纳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缴纳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缴纳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缴纳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缴纳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缴纳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12、权利、许可证照: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缴纳
    13、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本贴花五元或直接到税务局缴纳
    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是直接缴纳,不需计提,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缴纳时跟据缴纳凭证做管理费用。其他税种大都需要先计提,后缴纳,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三、印花税的税率有哪些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法律客观:
    


    一、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二、印花税相关问题(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五)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 征收 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以上就是印花税计税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 征收 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以上就是印花税计税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以上就是印花税计税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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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