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申请拆迁国家赔偿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即拆迁过程中侵害公民权利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条件,即拆迁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即须存在拆迁行为导致公民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