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西安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西安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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