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标的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合同中的“标的”概念以及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判断标准。接着,分别讨论了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建筑工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最后,指出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法律分析 合同中的“标的”指的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合同标的、诉讼标的。合同标的通常是指物品,以及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标的作业。 一、判断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标准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是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标准有三个: 第一,主体涉外。即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是具有不同国籍的自然人、法人。 第二,标的物涉外。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位于外国。 第三,法律关系的内容涉外。即法律关系据以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二、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结语 本文首先解释了合同中标的的定义,接着讨论了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判断标准,包括主体涉外、标的物涉外和法律关系的内容涉外。然后,分别介绍了建筑工程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指出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最后,提醒读者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正确判断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和建筑工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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