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1、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解决方法如下: (1)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 (2)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任然不配合或者拒绝办理房产过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房屋买卖合同;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