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居时间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点有三个: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 4、如果男女同居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关于解除关系,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