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二审案件不会当天宣判。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可以当庭宣判的情形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案件,法院在审理完毕案件后,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必须在十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可以选择留置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书送达后,签收人应当签署送达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