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 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七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