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居转户的最新要求 |
释义 | 上海落户新政: 1、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应届生不分专业,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2、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3、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也可以直接落户;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生不用评分直接落户,其他学科依然要满足评分政策。 一、上海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4、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5、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上海人才引进申请人材料: 1、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2、承诺与授权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 7、人才引进档案核实情况表; 8、学历学位证书; 9、最高学历认证报告; 10、相应学位认证报告; 11、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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