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去世前,将其所有的房屋份额,明确归妻子所有,则整个房子归妻子个人所有;如果丈夫生前没有这样的约定,则这个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现在丈夫去世,又没有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丈夫的一半房子是要由妻子及其父母共同继承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