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有效实施《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区(市、县)民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民政部门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城镇居民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点)或者经依法备案的公益性、自助式的非营利性治丧活动场所进行。 法律依据:《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实施规定》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区(市、县)民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民政部门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城镇居民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点)或者经依法备案的公益性、自助式的非营利性治丧活动场所进行。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以外未设置或者不便于在前款规定治丧场所办理丧事活动的边远乡村居民,可以在不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污染环境、影响村容村貌等情况下,就近办理丧事活动。办理丧事活动提倡文明、节俭治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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