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问题咨询:劳动局能帮忙吗? |
释义 | 劳动局可咨询工资问题,如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工资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应在五日内受理或通知不予受理。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局可以咨询工资问题吗 1、如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到劳动局咨询工资问题: (1)用让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依法补偿劳动者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如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结语 通过劳动局咨询工资问题可以解决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未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如被拒绝或超时未决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申请人需在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未提交不影响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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