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二次入职签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 一、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1个月合同日期怎么算 应根据合同约定,从入职之日起计算一个月整,也就是从入职当日作为第一天,到第二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算一个月,以此推算。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否一定要约定吗? 约定试用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并且要采用书面合同。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不可以延长。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