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购买房屋,如双方共同购买则为共同财产;如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则应看是否为赠与;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则按份共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财产等。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对于婚后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若是父母购买,则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为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房屋归该出资人子女,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若无相关证据表明该房屋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则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综上,婚后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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