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时原告应该怎么陈述 |
释义 | 原告的陈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原告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 3、原告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原告开庭陈述词怎么说 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开庭时原告如何开场白 一般开庭后,法官首先会强调法庭纪律,然后请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并宣读起诉书。原告发言时,将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即可,起诉书早已写好,可以直接朗读。但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首先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与对方当事人,使用得体的称呼;第二,发言要围绕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展开,条理清晰,逻辑自洽,观点明确;第三,要掌握沟通与辩论技巧,理解基本的法律术语,熟悉法庭流程,可以明白法官与律师的沟通内容。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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