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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释义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1、设立程序、条件等简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一些条件,具体包括: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不需要再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相对较低:个人独资企业产生的所得需按照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费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并且多数个人独资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无财务核算基础,适用核定征收的税负率也仅在3%左右。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投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加重了投资人的风险;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制企业,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切不可盲目扩张以及负债经营,否则可能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加大自身风险;
    2、企业股权转让受限,更不利于融资,规模扩张容易受到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和投资者捆绑在一起,无法向公司制企业那样划分出股份以转让,不便于吸收新股东,企业发展只能靠自有资金积累,扩张容易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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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