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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吗
释义
    分公司不可以交社保。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或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行购买。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而社保对注册公司来说,只要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就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购买社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员工自己办理社保公司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发放社保费金额可以按照当地个人上社保所需费用最低额计算,也可按照当地法人为员工上社保的单位应缴纳最低额计算。办理社保需要员工自行解决,且不说过程繁杂,单论员工自行缴纳社保的自觉性也是无法保证,很容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在总公司注册地办理社保这种方式是完全合法的,没有任何的法律风险,但是员工离职或退休时,养老险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能转移;医疗险有些地方可以做异地登记,但如果在B地医院就医,在A地社保报销报销手续麻烦,耗费时间长,社区医疗无法享受,且住院报销会有一定比例的影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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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