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授权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未经授权签订的合同若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一、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无效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 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行为;3、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帮别人代签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而帮别人代签合同,属于无权代理,无论合同出现什么情况代签行为人都要对所签订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事后追认的,其代签行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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