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兼并重组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公司兼并重组的程序包括: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规定产权;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一、公司转让是否包括债权债务 应当根据签订的转让协议确定。转让合并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公司合并,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二、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三、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法定程序 国有企业吸收合并的法定程序: 1、国有企业在合并前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2、报告被批准后,寻找合作伙伴,讨论合并事宜; 3、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登记; 4、被合并的国有企业确认自己的净资产; 5、合并国有企业和被合并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签署产权转让协议; 6、办理产权转让的法律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