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查时间和调查期限的区别? |
释义 | 二者区别为: 1、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也称(客观时间);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期限,也称(主观时间)。 2、调查时间是调查资料所在用的时间,调查时限是进行调查工作的从开始到完成任务的结束的时间点。 一、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有多长 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七天,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有: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 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 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 二、保险公司为何急着结案 保险公司理赔审核比较严格,投保人申请理赔,需根据要求提供资料供保险公司审核,若是涉及到大额赔付,保险公司还会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保险公司理赔条件的,会在约定时间内结案、赔付,急着结案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体验与服务,打造良好的口碑。 三、工伤做笔录要注意什么 工伤做笔录要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候的事实,不要加入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提出的问题,讲述遭受事故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受到的伤害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的,并且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从旁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该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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